恋爱期买房,房产证写女友名字,分手了怎么分?恋爱期买房,房产证写女友名字,分手了怎么分? [咨询问题] 你好,李律师,事情是这样子的, 大概在2019年,我有个追求者,说是认识我一周年的礼物,给我买了一套房,首付30万是他付的,是他去刷的卡,房子也是他去定的,然后按揭每个月都是我在付,也在我名下。现在他要求返还他付的首付款,包括3年里面他给我转账买东西全部算一起大概有33万。他现在起诉我了。这个钱我肯定是不愿意给他的,因为我也付出了时间了精力,所以我就想请律师的援助!你觉得开庭的话我这个胜算大吗? [李海军律师意见] 很多情侣为了结婚后更好的生活,在结婚前就一起出资买房,但因为各种原因,部分人会将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。最后没有结婚的情况下,又会因为这套房子的归属产生纠纷。 恋爱期间,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,不适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共有制。所以,恋爱期间双方一起出钱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,还是夫妻共同财产,需要看房产登记在谁名下。 1、如果恋爱期间一起出钱买房,登记在一方名下。 未登记方的出资一般视为对登记方的赠与,这种赠与与普通赠与不同,属于一种附结婚条件的赠与。 双方没有结婚的情况下,所附条件未成就,应当类推彩礼返还的有关规定,需要返还未登记方的出资款。 2、如果恋爱期间一起出钱买房,登记在双方明名下。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,应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,但因为双方没有登记结婚,不能认定是共同共有,而应该按照出资额来确定双方的按份共有份额。按份共有的是房产本身,所以,分手后需要根据房产的现价值,按照比例分割。 通过婚姻律师以上分析,我们发现,只要有出资,那么通过法律的程序,所出的资可以要求返还。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出资证据的保存,如果出资时没有保存证据,而房产也没有你的名字的情况下,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。 上一篇: 丈夫下落不明五年,妻子该如何离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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